//逆光。
曾經有一段時間,我很討厭臉書,正確點,我很討厭一打開臉書就是一整版的閃光。
我明白,在臉書主導生活的大環境下,無法避免也無可奈何地會受到不同程度的閃光攻擊,在臉書上秀幸福秀恩愛沒有罪,旁人也阻止不了,大方按讚的人有很多,還留言說一些祝福的話,但也有人
因為不同的原因而不想看到這些與自己無關的閃光,而逆方向漸行漸遠。
特別是到了而立之年,身邊的朋友都結婚生子,難以想像一整個臉書都是卿卿我我、幸福滿溢。
我討厭,甚至憎惡這種不自覺的攻擊,因為他們沒錯,我不能反撃,但我覺得很受傷。
或者是妒忌吧,或者是自卑吧,又或者是孤獨吧。
那段迫不得已忍受的時間裡,好像所有東西都是看不過眼,街上都是一對對,臉書是閃光處處,連吃東西的餐廳都只有二人桌,就像世界都和我過不去。
最後,唯有不看臉書,不看其他社交網站,手機程式也都一一刪除,在自己一個人的世界裡活著。
我有時會想,他們為什麼要不斷放閃光? 為什麼不斷的秀自己有多幸福? 是真心想獲得身邊的人的祝福? 還是因為那份愛太虛幻,貼出來了秀出來了,就讓它變得實在?
每天都把愛掛在嘴邊,到底是真的有愛,還是你想掩飾甚麼?
每天都忙著把幸福貼滿四周,到底是真的幸福,還是說的和想像的是兩回事?
你有權利放閃光,我也有權拒絕難受。
妳的閃光,是對我最重的一巴掌,好難受。//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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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天天都需要你愛,我的心思由你猜,I LOVE YOU,我就是要你讓我每天都精彩,天天把它掛嘴邊,到底什麼是真愛? I LOVE YOU,到底有幾分說得比想像更快? 」《不得不愛 - 潘瑋柏 feat. 弦子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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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圖片來自互聯網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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